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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肚汉
武侠小说的起源,有说是太史公《史记·游侠列传》,有说是唐人笔记,古龙似乎更倾向于后一种。在《天涯·明月·刀》的序言中,他曾举张鷟的《耳目记》为例,以说明唐人笔记对武侠小说的影响:“隋末,深州诸葛昂性豪侠,渤海高瓒闻而造之,为设鸡肫而已。瓒小其用,明曰大设屈昂数十人,烹猪羊等,长八尺,薄饼阔丈余,裹锬粗如庭柱,盘做酒碗行巡,自为金刚舞以送之。”
渤海位于今天的山东滨州一带,高瓒这薄饼裹馅的吃法,倒是挺符合“煎饼卷大葱”的民俗,可算此法鼻祖。撇开关于武侠的正经讨论,以上豪侠争斗的内容,两个字就可以概括了:饭桶。谁吃得多、吃得狠,谁便更豪气。以致后文有烹食小儿、歌姬的残忍之举。不必奇怪,“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”云云,其实是现代武侠的概念,而古之所谓侠客,原本就是以武犯禁的地方豪雄一类。吃个把人,也是小焉哉,何况吃个丈余的薄饼、八尺的猪羊。
饭桶未必是侠客,但侠客却必须是饭桶。能吃,也算是古侠客们必备条件之一。当然,还需敢吃。鸿门宴上樊哙闯来,项羽二话不说,弄了一只生猪腿来试探。结果樊哙面不改色,拿把匕首切巴切巴就全下肚了,于是西楚霸王赞叹道:“真壮士也!”由此可见能吃的好处。倘若樊哙连个猪腿都吃不下,不免要遭人白眼,更别提闯宴了。只不过侠客虽然能吃,肠胃构造想来也与常人无异。樊哙回去之后有无消化不良跑肚拉稀,书中不提,我等也无从知晓。
以能吃为美的不止中国,古罗马就曾盛行这种风俗。著名罗马暴君尼禄好作通宵饮宴,宴会上所有贵族都要不停地吃喝,吃得越多,越显示其高贵。当时流行一种器具:用鹅毛做的拨子。吃到实在不能下咽的时候,便用这种拨子伸入口中轻扫喉咙,使得自己呕吐出来,从而进行下一场宴饮。这种做法不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恶心,更加暴殄天物。
之所以出现这种习俗,我想不外乎两个原因。一是武者筋骨强健,能吃,至少是身体健壮的标志。廉颇七十岁时,赵王欲重新起用,派使者打探情况。老头儿还挺想为国出力的,“为之一饭斗米,肉十斤,被甲上马”,以示我还结实着呢。然而不怕没好事,就怕没好人,被敌方贿赂了的使者回来向赵王报告说:“尚善饭,然与臣坐,顷之三遗矢矣”。——拿今天的话说,能吃不能受,身体不成了,于是罢用。二者,所谓穷文富武,学文的穷酸些无妨,学武的却必须是有钱人,至少营养跟得上,身大力不亏。古时物产远不如今日丰富,文人还可以讲究个“食不厌精,脍不厌细”,在烹饪之道上下工夫;武人“有钱”的最直观表现,便是能吃,且吃得多了。
今人讲究养生,更加注重食物的口味与材料的地道。如唐人笔记上那般不健康也不卫生的吃法,早被摈弃了。但说到底,开饭店的不怕大肚汉,“好胃口”仍然是成为美食家的首要品质。整部红楼吃法浩繁,然而公子小姐们品位虽高,肚量却不敢恭维,吃个螃蟹鹿肉也消化不了,徒然有“銮刀缕切空纷纶”之叹。看得最写意的吃,还是刘姥姥进大观园那一出“老刘老刘,食量大如牛,吃个老母猪,不抬头”。一筷在手,便有横扫千军、万夫不挡之概,何等痛快。所以想当美食家,非但要有洪七公之舌、袁才子之富、李笠翁之闲,更要有樊哙、高瓒、刘姥姥之胃。否则面对佳肴,也只能浅尝辄止,无法大快朵颐,岂不伤哉?